南大软件学院
;

南昌大学软件学院校企合作企业遴选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11-30 07:32


 

校企合作是软件学院加强实践教学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更好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更加充分发挥学院人才培养为社会、行业和企业服务的功能,特制定校企合作企业遴选管理办法

一、校企合作项目概述

1培养方案内企业项目实训:指由学校承担一定费用,由企业教师授课的计划内实训课程的合作项目

2、订单培养:指由学生承担培养费用,企业进行4-6个月的集中培养,确保学生高薪名企高质量就业的合作项目

3、卓越计划培养:指由学校承担一定费用,企业在大二暑期开始参与的卓越计划项目

4、实习生联合培养:有意向在第六学期末进行实习生招聘的企业,能够按照学院要求,对招聘的实习生有完整的培养方案,包括指导完成夏季学期实训及第七学期的毕业实习并进行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

5、共建联合实验室:校企双方共同合作建设的,以开展创新技术研究,培养软件技术人才为目标成立的联合实验室项目。

6集中实习基地企业接收高年级生进行岗前实习的项目

二、遴选办法

(一)培养方案内企业项目实训

1、企业提交材料:(1)企业法人执照电子版(2)项目实训承担企业申报登记表(3)项目实训计划安排(4)实训教师登记表及支撑材料

2、遴选流程:(1)校企办审核企业资质;(2)系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行业专家对企业提交的实训计划安排、实训教师资质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关的沟通和修订;(3)符合条件的经分管领导批准,报院政联席会,审议通过过提交校教务处联合培养办公室,经审核备案后签订《共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协议书》

(二)订单培养

1、企业提交材料:(1)企业法人执照电子版(2)订单培养企业申报登记表(3)订单培养方案。

2、遴选流程:(1)校企办审核企业资质;(2)系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行业专家企业提交的订单培养方案进行审核;(3)符合条件的经分管领导批准,报院政联席会,审议通过过提交校教务处联合培养办公室,经审核备案后签订《共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协议书》。

(三)卓越计划培养:

1、企业提交材料:(1)企业法人执照电子版(2)企业总体介绍,含企业师资情况专业研究情况、企业实训教学软、硬件条件等;(3)企业联合培养方案。

2、遴选流程:(1)校企办审核企业资质;(2)系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行业专家企业提交的企业联合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关的沟通和修订;(3)符合条件的经分管领导批准,报院政联席会,审议通过过提交校教务处联合培养办公室,经审核备案后签订《共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协议书》。

(四)实习生招聘联合培养

1、企业提交材料:(1)企业法人执照电子版;(2) 企业总体介绍,含企业师资情况、专业研究情况、企业实训教学软、硬件条件等;(3)实习生培养方案;(4)实习生招聘简章;(5)实习生协议

2、遴选流程:(1)校企办审核企业资质;(2)系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行业专家对企业提交的实习生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关的沟通和修订;(3)符合条件的经分管领导批准,报院政联席会,审议通过过提交校教务处联合培养办公室,经审核备案后签订《共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协议书》。

(五)共建联合实验室

1、企业提交材料:(1)企业法人执照电子版;(2)企业总体介绍,含企业师资情况、专业研究情况、企业实训教学软、硬件条件等;(3)共建联合实验室方案

2、遴选流程:(1)校企办审核企业资质;(2)系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行业专家对企业提交的共建联合实验室方案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关的沟通和修订;(3)符合条件的经分管领导批准,报院政联席会,审议通过过提交校教务处联合培养办公室,经审核备案后签订《共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协议书》或《共建联合实验室协议书》

集中实习基地

1、企业提交材料:(1)企业法人执照电子版;(2)企业总体介绍,含企业师资情况、专业研究情况、承担实习教学软、硬件条件等;(3)实习计划安排。

2、遴选流程:(1)校企办审核企业资质;(2)系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行业专家对企业提交的实习计划安排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关的沟通和修订;(3)符合条件的经分管领导批准,报院政联席会,审议通过过提交校教务处联合培养办公室,经审核备案后签订《共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协议书》。

三、管理办法

1、有意向参与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的企业,按遴选办法提供相关材料,提交部门:软件学院校企办,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88333527;

2、学院收到材料后,一个月内反馈企业是否通过遴选,对于通过遴选的企业进行签订协议等事项的相关办理。

3、校企办负责对合作项目参与的学生,进行满意度及跟踪调查,对实施效果不理想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仍不理想的,提出中止合作关系。

4、各合作项目协议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期满后,双方有意愿,可续签相关协议。